淘宝网数字生活行业管理规范

适用于在一级类目“数字生活”下发布商品的淘宝网卖家。

【商品发布及行为要求】

(一)不同的品牌、有效期须分开不同的商品发布,不得将多个品牌或多个有效期发布在同一商品链接上;

(二)不得发布分期交付或实际上以分期交付形式履约的商品;

(三)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消费者索取非交易必要的信息,例如验证码、密码等。

(四)商品发布时须在商品信息层面对商品进行完整描述,包含但不限于:品牌/APP/网站名称、服务项目、服务时长、服务方式、验收标准、充值金额、到账时间等。禁止发布无法判断的商品,如你懂得、老用户专拍、补邮费等。

【违规处理】

卖家违反商品发布及行为要求(一)的,淘宝网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信息-“行业特殊要求”处理。

卖家违反商品发布及行为要求(二)的,淘宝网根据《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处理。

卖家违反商品发布及行为要求(三)的,淘宝网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消费者保障管理处理。

【交易方式】

对类目下持续经营未超过90天的卖家,其买家未主动“确认收货”的订单采用分阶段打款履约方式。

(一)打款时间:第1阶段打款时间为卖家点击“发货”后40天;第2阶段打款时间为第1阶段打款后30天;第3阶段打款时间为第2阶段打款后30天;以此类推。

打款阶段数按照商品合约面值设置而定。若商品合约面值小于等于30天,则打款阶段数为1阶段;若商品合约面值大于30天,打款阶段数为每30天1个阶段。

(二)交易超时要求

自卖家点击“发货”之时起,买家未“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默认买家已收到货且货物质量符合交易双方的约定,交易状态将于最后一次打款时变更为“交易成功”。

【生效时间】

本规范于2021年9月7日首次生效,于2022年12月13日最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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