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新增进口电商经营管理规范

12月19日消息,近日,快手电商发布《快手进口电商经营管理规范》新增公告,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经营跨境进口商品的商户、带货达人、其他相关者等,于2021年12月25日生效。

快手新增进口电商经营管理规范

公告指出,快手进口店指商户在完成商户注册及商户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快手进口电商平台规则由商户申请、快手进口电商平台审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数字编码和特定名称的网络化虚拟商铺,以下称“快手进口店”或“店铺”。

快手进口商户则指成为快手进口电商平台第三方经营者的商户,以下称“快手进口商户”或“商户”。

入驻方面,入驻商户主体需拥有海外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注册公司实体,具备海外零售或贸易资质;需拥有中国大陆境内的连带责任承担的主体,即境内代理人;

需拥有海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对公银行账户。优先招募海外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品牌商、品牌代理商、未进入中国市场的知名品牌及拥有跨境电商运营经验的电商团队。

资质要求方面,入驻商户主体资质(境外)包含: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授权代表人声明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

境外责任主体(连带责任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境外企业与境内代理企业委托合作声明、法人证件;品牌资质需包含品牌商标注册证书、品牌授权证明。同时,快分销对快手进口店实施定向邀请制。

商品要求方面,商户应严格遵守跨境电商模式进口产品不得二次销售等要求;

除禁止和限制销售商品外,在商品所属的管辖地内被列为非法或受到限制的商品、或被用于参加非法或受到限制活动的商品及禁止出入境的商品,均属于平台禁止出售的商品;商户发布跨境商品需遵守《快手进口电商商品发布规范》。

营销推广要求方面,带货达人以直播、短视频形式推广商品时,应遵循《快手进口电商平台总则》的相关营销规定。

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带货达人不得鼓励、诱导用户二次销售跨境进口商品,不得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带货达人同时还应遵守《快手社区直播管理规范》、《快手社区用户资料规范》、《快手社区直播封面规范》、《快手社区评论规范》等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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